來源 : 沈陽代辦工商執照 時間 : 2020-01-08
補辦丟失印章需提供的備案材料
1、 作廢聲明(市級以上報紙),報紙刊發7天后,聲明有效;
2、 案發地派出所報案證明;
3、 單位介紹信;
4、 《營業執照》副本原件及復印件;
5、 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6、 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7、 全體股東(或合伙人)關于補刻印章的申請決議(附簽字);
8、 開業或變更核準通知書原件、復印件(核實股東名錄)。
9、 全體股東(合伙人)身份證原件、復印件(標明補刻印章專用)及聯系方式。
10、 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等單位丟失印章的,須提供上級單位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。
上一篇:沈陽公司注冊代辦條件